主題:高中與國中表演(戲劇)藝術課程的差異
訪談對象: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戲劇系 張曉華教授
訪談時間:95822 60min.
訪問者:廖偉汝

問:您認為藝術生活學科的內容及意涵,與國中的「藝術與人文」課程是否有所銜接或是相互衝突?

答:我想高中的「藝術生活學科」與國中的「藝術與人文課程」之間,所謂的衝突是沒有的,不過在銜接上可能有些問題可以提出來討論一下。
藝術類群中,國中的美術課程
也就是視覺藝術課程的定義也是有一些爭議的。有人說美術是關於美的所有技術,或是視覺藝術是所有視覺看得到的藝術即是視覺藝術,這樣的說法雙方都有。而音樂則一直都是音樂這個名詞來代表。但是,美的範圍很大,視覺藝術的範圍也很大。一般人所謂的美術就是指繪畫,也就是平面的繪畫,而立體的雕塑或是環境空間的藝術可能被劃為另一個分野,像是藝術生活學科中的項目中有應用藝術跟環境藝術。當然,我個人也認為美的技術都是在「美術」的範疇中,不過每個人認知不同,定義的涵面就會不同,不過基本上美術、音樂課程與國中課程是銜接的。
基本上,簡單的從科目名稱的延續來看,國中小的「音樂課」到高中都是「音樂課」,但是在「藝術生活學科」中就會有疑義,因為藝術生活中含有六類課程,在國中的九年一貫課程中,藝術與人文是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表演藝術占了三分之一,而在高中的學科中,卻是藝術生活課程中的「表演藝術」項目,是藝術生活課程裡的六個項目之。課程時數少,相對的師資及開課就會產生問題,另外,就藝術生活學科來說;高中音老師是否能擔任「應用音樂」、「科技與數位」課程的部分是有待商榷的。
  六類之中,音像藝術與應用音樂可以劃分在音樂的範疇中,而環境藝術、應用藝術、基礎課程的核心能力則是在視覺藝術的範疇中;以視覺藝術上的基本概念為主,像是美感基礎、點線面等。因此三類都屬於視覺藝術的部分,所以藝術生活學科中有一半是與美術相關的視覺藝術課程。
藝術生活學科中,增加的是音像藝術與表演藝術,這兩類跟音樂、美術的性質差異較大。而國中的表演藝術課程,在高中藝術生活學科之中卻是六分之一的選修類別之一,這是否顯示出高中教導表演藝術課程的可能性很低?
  如此一來,表演藝術屬於較弱勢的課程,是開課機率較低的課程,除非是行之有年的職業學校或是學校已有可以教授表演藝術的戲劇類老師可以有效地確保開課。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能夠開課,則必須關注師資問題。音像藝術與視覺藝術有相關聯的音樂、美術老師可以進修任教;不過我個人認為,也許音像藝術的師資會較為欠缺的。此外,國中小學有聘請表演藝術教師的行動,在高中卻未曾見過。目前就我所知,亦無學校進行徵選藝術生活學科中的音像藝術教師或是表演藝術教師。
因此,在教師專業進修及培育方面可以和九年一貫相同,開設第二專長課程班,或利用加修其他領域課程來增加專長,例如音樂教師加修美術或是戲劇,美術教師加修音樂或戲劇等。
另外,因為學習科目為音樂、美術與藝術生活三門科目中選擇兩門,換言之若現有師資為音樂、美術則開設音樂、美術課的可能性很大。換言之,就是表演藝術課程的開課機率令人懷疑,因此不容易銜接國中的表演藝術課程,可能會產生一個學習斷層,因此如同我一開始所言的,國高中課程上的衝突是不會有,會有的是銜接問題;也就是學習的斷層。
總而言之,高中的藝術類科目當中,表演藝術開課的可能性不高,要開課也是以視覺藝術類課程的開課機率為最高,其次是音樂,表演藝術課程的機率應是最低的。

問:對於高中表演藝術課程應如何編寫及可融入哪些活動,老師有什麼建議?

答:高中表演藝術課程綱要中有說明;課程的發展方向為劇場。在戲劇教學的理念及發展上是正確且連貫的,從國民中小學到高中的戲劇教學的確是如此發展。而是否能讓學生喜歡從事這樣的課程活動則是問題所在,因為畢竟一聽到劇場,就會有實驗劇場等較困難的戲劇表演印象。
但是,我相信高中生是很喜歡表演的,不管是戲劇或是舞蹈表演。而在高中的表演藝術課程中,就以實務上的戲劇或舞蹈為主,例如戲劇中的展演實務。在實施上,可在課程中作基礎性的創作後再作展演。不過展演的實際行為是主要內容,而非那基礎性的創作。基礎性的創作適合為國中生階段的主要課程方向。)因此,劇場、展演實務的課程很符合所謂的「青少年劇場」創作及展演欣賞。但因為時間有限,應該是無法實施完整的流程;創作到展演實施。只有在兩學分的課程中試著去教授。
兩學分要完整地教導劇場的展演實務可能會不夠。就我所知,展演實務課程,如高職的表演藝術類科至少需要4學分,4學分才有可能作完整展演實務的學習,2學分的課程安排可能會不夠。也許需要花額外的課堂時間才能學習或是操作完成整個學習流程,如此對學生可能造成額外的負擔,例如:劇本創作、展演排演、展演佈置等等都要花相當的時間與歷程。
另外,課程實施的實際例子或是課程統整等等的想法,我認為主要是時數的問題。表演藝術課是需要從編寫到戲劇呈現的完整歷程教學,目前相關實施可能還沒有實例可以介紹,而展演實務部分的課程亦付之闕如。
這樣說下來,若學校開課,而展演實務卻又不太可能完整地教學,可能就會發展成展演、發表就必須是該選修班級在週會或是其他時間進行展演,並且操作。這樣的學期末展演或是表演計畫是可以嘗試的,但仍要視能否開課而定。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大部分的學校都沒有劇場的基本設備,有的也只是學生活動中心,雖然可以作簡單的調整成表演舞台。也或許已經有基本的燈光或音響配備,但是嚴格說來要說是劇場的設備也是不夠格的。所以說,場地、設備也是一個問題。除非該學校有相當的規模或是以有相關專業科系,否則都缺乏設備或設備不足。不要說高中,甚至有些大學也沒有相關劇場的展演場地。
因此我認為展演實務就是要讓學生實際去經歷跟展演,實際面來說其實花費也不用很多,只是需要劇場的場地或是最後展演的經費。
而師資問題,若是受過專業戲劇訓練的教師應該都是能適任的,因為這就是戲劇教學的連貫發展,相信教師都是有相關訓練及經驗的。

問:若青少年在國中時期已有表演藝術的課程基礎,在高中階段是否需要發展實驗劇場或是劇場方面的認識及實作?如果沒有基礎或只是興趣選修,該如何教導高中生進入表演藝術的第一步?

答:戲劇的統整課程在高中實施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是朝實驗劇場的方向來發展,也就是創新、做別人沒有做過的嘗試,這樣的展演及發展可能性是很高的,可以進行更成熟或是更大的統整;甚至跳脫學科之間而已的統整。不過由於主軸為劇場實務,因此高中階段不需要強調統整的形式,而是將劇場呈現的過程實地去經歷、完成便已足夠;在這之中相信就會有許多學習及其他領域的融入。另外,最重要的是劇場方面的技術與實際操作,因為國中的課程實施過後,如果能在高中有近一步的發揮及展演,將會讓戲劇教學有很好的發展跟延續。而且高、國中都是以創作為主的學習,讓肢體動作能有更成熟的表現及讓肢體蘊含更成熟的自我意志。目前的國三生,也就是九年級的最後課程也大多是做表演的劇場呈現,希望有一個完整的總結來展演,但是仍是以實施課程的主題、內容來表演,並非實驗劇場或創作劇場。
所以,高中課程以展演實務為主,在創作歷程到製作、佈置道具當中,讓學生可以實際操作,這是最主要的部分,沒有基礎或是有興趣的學生都能夠在沒有背景經驗的情況之下選修的,只要聽從專業教師的教導及服從劇場紀律便可,如此在教師的監護及指導之下,進行劇場的實際操作、演練也是劇場的實務學習。其中的教學部分與賞析部分,皆能藉由創作來體驗戲劇的過程,藉由基本的理論來欣賞、理解,因此並不會因為以前沒有修過表演藝術的課程就不適合選修藝術生活學科中的表演藝術課程的說法;而在國民中小學就學習了一些戲劇基礎課程的學生,就是再進一步學習實務時會比較快。此外,關於把聲音跟肢體整合起來要明確地作自我表現部分,可能沒有學過的學生會比較陌生這點,也可以先熟悉肢體的開發,就這部分才可能會比學過的學生多花一些時間去做。

問:您是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編訂委員之一,國中的能力指標與高中暫行綱要中的核心能力部分,您認為最大的不同為何?高中的核心能力發展為何?

答:國民中小學的表演藝術課程的主要目的為人格養成,主軸目標是審美與理解、創作與表現、實踐與應用等方面去實施及達成。另外,創作方面鼓勵學生以「自己」本身去創作,進而理解自己。在基本能力方面,也就是自我表現能力上能初步奠定基礎。
而高中的表演藝術課程比較偏向技術性方面,要實際去應用、運作,要實際地去展演,因此是要「建立專業的基礎」,進行直接地、有目的的訓練、操作及教育。所以核心能力就是要建立一個專業的基礎,較著重於專業的技術表現。另外欣賞、評析的課程實施,也是可以從表演藝術中,比較成熟的「藝術品」來進行部份的欣賞及評析課程;例如專業戲劇、劇團的觀賞等。
因此總括來說,國中跟高中最大的差別,就是國中表演藝術課程為人格的養成,而高中類科是發展朝向專業的基礎,讓學生能進一步認識及參與,甚至是作為進入大學的]戲劇類科系、朝向戲劇相關行業的第一步。

問:核心能力及課程內容中有不少關於戲劇的賞析及舞蹈的部分,您對於課程實施有何建議?教師該如何進修以增進專業程度?

答:課綱之中,舞蹈課程有標教授基礎的舞蹈概念,也有一些實際可實施的舞蹈類型說明,但比較缺少(舞蹈)展演的部分。不過其中的原住民舞、芭蕾舞、現代舞、民族舞、社交舞等等,這些課程會應該是會讓高中生覺得很有趣,因為是可以活動肢體的課程。
我覺得舞蹈課程如同表演藝術課程,應該會有肢體伸展及部分片段的即興創作,這些也許可以跟著音樂,或是以某些舞蹈的片段、舞步來加入情緒等表現。也有跟表演藝術一同發展成音樂劇、舞蹈劇的可能。
所以,藝術生活學科中的表演藝術課程真的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將會是受高中生喜愛的課程,但是就是不確定課程能否開設以及師資到底足不足夠的問題吧。


結語:
關於教師能力、師資方面有委託本校(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進修課程,但卻因為報名人數不足而無法開課。一方面期望能培養教師的戲劇專長,一方面卻因為人數不足而讓戲劇師資的培訓少了一次機會(戲劇第二專長招生差一名即達開班人數)。因此我認為師資的培育及來源的確是一個問題。也許,體育教師中,或許有些在師資培育課程中,已修習舞蹈課程,而可以有能力教授舞蹈課程,但是可以教授戲劇的教師卻付之闕如。
今年台灣藝術大學的戲劇暑期第二專長班,也許是因為宣傳不力等等原因,較少人知道消息而來報名,也許教育部可以儘早核准開課計畫,盡快公告、盡快宣傳,讓專長班開課成功,進而培養師資,便可稍微因應師資的問題。
我想對於高中學子而言,戲劇、舞蹈成績等表演藝術的成績可以說仍是必要的。例如;或許有學生就是想要進入大學的戲劇相關系所,那麼對這些學生而言,表演藝術成績便很重要。但是,現在來說,高中藝術生活學科中的表演藝術課程是一門不知能否開課的課程,因此學生要有表演藝術課程成績的機率不高。如此欲申請表演藝術類大學校系便難以申請。
就以本系來說,很多有專業基礎的學生及有表演藝術課程成績的學生大多是高職生,因此申請及推甄時就會有高職生來申請,鮮少是普通高中、高中普通班學生來申請。
不過,以學科成績為優勢,想進入本科系也並非不可能;因為本系入學成績中,學科占百分之六十。但,剩餘的百分之四十就必須與已有相關課程訓練的高職生相比較!我相信這仍然有相當競爭的餘地的。因此就算藝術生活學科的表演藝術課程無法開課,對戲劇有興趣的學生仍然是可以嘗試看看。
還有就升學方面,另外一點是社團活動,不少高中有話劇社、英語話劇社、班群間的英語話劇比賽等等,這些也是戲劇的相關學習及成長經驗,我想表演藝術就是個人可以有相當自我表現及發揮的項目,如果有相關經驗及成果,一定是可以為自己加分的。
而且,即便沒有表演藝術課、沒有師資,表演藝術、劇場還是會存在的。對於能展現自我的高中生而言,表演藝術真的是值得教授及學習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