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生活學科中心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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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教案甄選比賽 |
壹、依據 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第三期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引發教師呈現各校藝術生活學科實施狀況及教學構想。 二、鼓勵基層教師發展各校藝術生活學科課程之專業獨特教學教案。 參、方法 一、教案競賽類別: 第一組 基礎課程、應用藝術、環境藝術 第二組 音像藝術、應用音樂 第三組 表演藝術 三、辦理對象:全國教師及相關科系研究生 。 四、作品規格: (一)主題:參賽者應以藝術生活95高中課程綱要內容為發想主題進行一單元完整教案設計,每件參賽作品之設計發展應以單一的學習單元為單位,範圍不宜過大。 (二)文件內容:參賽作品應包括下列五項(為評審之必備條件): 1.學習大綱:向學習者(學生)簡介本學習單元目標及主要內容,說明先備知識或能力,引導學習流程(含評量解說與作業指引),及提醒應注意事項等。 2.教學活動:以視音訊、圖文、簡報等多媒體教材整合方式呈現,教學活動應包含引起動機與單元內容解說等。 3.學習評量:依單元活動設計與教學需求選擇使用適當評量方式,如單複選、填充及問答等,在呈現方面除靜態評量外,也可採影音、動畫等考題。 4.補充教材:提供詳盡的補充教材,包括學習單元講義、延伸活動參考資料及學習單等相關資料,供學習者學習時參考使用。 5.教案設計:內容詳述教學主題、教學年級、教學時間、教學研究、教學目標、教學活動、教學評量等相關教案設計資料供教師參考使用。 上述[學習大綱]、[教學活動]、[學習評量]、[補充教材]、[教案設計],必須完整呈現,缺一不可;其中[教學活動]、[學習評量]、[補充教材]等三項不限檔案數量。上述檔案之編排請注重教材的組織性與條理性。[教案設計]請統一安排在最後一項。 (三)格式: 1. 文件檔案:最多以8張A4為限,12字級,1.5行高,新細明體。 2. 多媒體檔:建議以PowerPoint製作多媒體數位內容檔案。其他格式建議以*.html、*.doc、*.txt、*.pdf等普遍格式為宜。原則上請勿使用*.exe、*.bat、*.dll、*.com等格式檔案。 (四)教學長度:以一單元為限。 肆、報名與投稿 一、收件時間:97年 5月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寄至 國立臺灣師大附中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教案比賽 黃美甄老師收 10658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43號 二、參賽表格:如附件 三、請將教案及多媒體資料燒錄成光碟,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參選【組別、題目 、作者 】。 四、作品繳交: 1.報名表 2.教案(紙本) 3.光碟 4.版權同意書(需所有參賽者簽名) 注意:若投稿二件以上作品,必須分開準備上述各項資料,以利評審作業。 五、公告獲獎名單:97年5月19日前於網站上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及電話個別通知得獎者後,並邀請獲獎者於97年5月20日(二)上午10點整,親自至本校領取獎金。 伍、獎項與獎勵 一、每組預計錄取5名,每名得支領獎金(版權價購費),依序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 二、各組得從缺錄取部份或全部作品。 三、優勝教師得列為本學科中心重要合作學校教師,並將邀為97年度學科中心教材分享教師或為研習講員。 陸、 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本甄選活動依參賽作品類別延聘學科、教學科技與多媒體專家學者以及優秀學科教師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評審,委員名單及評分資料恕不公開。 (二)評審向度: 1.本甄選活動旨在評選優良教案,故不全以作品資料量多寡為評審依據;主要以符合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原理為目的。 2.評審規準包含單元內容、教學活動設計、訊息設計等三面向: (1)單元內容: I.內容適合學習對象 II.內容正確 III.內容安排合理適切 IV.內容架構完整、組織有條理 V.內容豐富、「補充教材」詳盡 VI.內容能與學校課程相結合 VII.有索引並能清楚註明來源與出處 (2)教學活動設計: I. 符合95藝術生活學科課程綱要 II.教學活動設計具創意 III.「學習評量」運用適切多元、且試題品質佳 IV.提供清晰完整的「學習大綱」 V.提供清晰完整的「教案設計」 VI.教學策略運用恰當 (3)訊息設計: I.版面設計美觀,具整體感 II.訊息經適當編輯 III.清楚傳達學習重點 IV.多媒體(文字、圖形、影音、色彩背景)製作品質良好 V.多媒體功能運用良好、執行操控順暢 VI.提供互動功能 柒、版權說明: 一、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入選作品之參賽者須同意該作品與作品內容素材之著作財產權屬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與作品參賽作者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賽作者同意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 二、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價購資格並追回原發放價購金與版權價購證明。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不得運用已獲獎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 四、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製作為主。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並註明出處。 五、避免在參賽作品中直接呈現他人網頁。 六 、作品繳交期限截止後,參賽者不得再新增、刪除、或修改。 附件一:藝術生活學科教案甄選比賽報名表 教學簡案 |
簡章下載 發文字號:附教字第0970000636號 |
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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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姓 名 |
1. |
校名/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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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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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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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類別 |
□第一組 基礎課程 環境藝術 應用藝術 □第二組 音像藝術 應用音樂 □第三組 表演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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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代表人) |
(公)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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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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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事項: 1.同意遵守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教案甄選比賽之各項規定,保證本參賽作品係未經刊登且未受權其他單位使用之原創作品。 2.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籌組評選小組篩選優良作品。 3.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教育部與作品參賽作者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賽作者同意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 4.本作品參賽作者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和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特此聲明。本作品參賽作者若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事,願被取消資格,並交回原發之價購金;如有不實而涉及違法,本作品參賽作者願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國立台灣師大附中因此所受之損害。 5.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核發獎金後,將提供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作為教學相關活動時使用。 6.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 本人(隊)同意上述1至6項之規定,並遵守之。 參賽者1.姓名: 簽章: 身份證字號: 參賽者2.姓名: 簽章: 身份證字號: 參賽者3.姓名: 簽章: 身份證字號: (備註:同意書需經所有參賽者皆簽署後,方可生效,否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97年 月 日 |
報名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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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編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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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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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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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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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教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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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指標 (或教學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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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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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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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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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與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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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活動進行 的步驟或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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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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